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团体会费标准及管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精神和本团体《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团体《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由会员个人缴纳,单位会员会费由会员单位缴纳。
第二条 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标准为:每年40元,也可五年200元一次缴纳;新入会的会员,应在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按实际时限按年度或一次性缴纳会费;学生会员免交会费。
第三条 学校、事业单位单位会员。一般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600元,也可五年3000元一次缴纳;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800元,也可五年4000元一次缴纳;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副理事长单位会员、理事长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也可五年一次缴纳5000元。
企业性单位会员。一般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也可五年5000元一次缴纳;理事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也可五年10000元一次缴纳;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副理事长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也可五年15000元一次缴纳。
特邀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第四条 本团体收取会费一律开具省财政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不得使用其它票据。
第五条 本团体收取的会费主要用于按照本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以及保证学会正常运行的开支。
第六条 本团体对所收会费建立收支帐册,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严格管理,接受财政部门、审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每年会费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在社团年检时向民政部门报备。
第八条 会费缴纳通过银行转入本团体指定账户,亦可缴纳现金。
指定账户和开户行:
户名: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长江路支行
账户:4301010509001195186
第九条 本办法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施行。